一般營造業移工的需求日益增加,隨之而來的是在申請與管理過程中所面臨的各種問題與挑展,本篇文章列出雇主最常見的十大疑惑,並以最淺顯易懂的方式提供解答,期望能解答企業在此方面的疑問。

問題一:開放一般營造業移工申請,其申請資格為何?

答:基本申請資格如下:

  1. 符合營造業法合法許可登記之廠商。
  2. 近三年平均承攬工程契約金額達一定規模且申請時已承攬在建工程。
  3. 綜合營造業及專業營造業聘僱本國勞工總人數達10人以上、土木包工業聘僱本國勞工總人數達5人以上(依申請當月前2個月之前一年勞保平均投保數)。

問題二:在一般營造業移工申請上,內政部國土管理署與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之分工為何?

答:

  •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:協助勞動部審查營造業引進移工之雇主資格認定作業。
  •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:雇主資格認定作業後之相關移工引進程序與管理。

問題三:一般營造業移工近三年承攬工程平均契約金額如何計算?

答:一般營造業移工申請時,需先以近三年承攬工程之平均契約金額為申請標準,其計算金額為近三年承攬工程之契約總金額除以3。舉例來說,近三年共10項工程之契約總金額計15億元,近三年平均承攬工程契約金額則為5億元。

問題四:一般營造業移工申請時,若近三年內某年度未承攬工程,是否可提出申請?

答:營造業如某年度未承攬工程,惟三年內之平均承攬營繕工程契約金額,達一定規模,則可提出申請。

問題五:一般營造業移工申請時,新設立之營造業開業未滿三年,是否可提出申請?

答:不行。須具備設立後之近三年承攬工程業績,始得申請。

問題六:當次開放一般營造業申請移工,是否能調派至其他工程?

答:工作範圍依其營造業雇主承攬工程契約之工程範圍從事營造工作。

問題七:一般營造業移工申請人數未達可申請人數上限,後續可再申請嗎?

答:可以,前經取得雇主資格認定函已核配額度之業者,如有人力需求者,可依規定在符合一定業績及聘僱本國勞工數之規定下,再向國土管理署提出申請。

問題八:一般營造業移工申請上,若業者剛升等為甲等營造業,可否以升等前之營造業等級申請?

答:不行。須以現行營造業登記證書之營造業類別、等級進行申請,惟業績之計算得依各級別承攬工程規模分別計算。

問題九:一般營造業移工申請上,若近三年承攬工程業績中,承攬契約屬勞務或財務性質之業績,是否可納入業績計算?

答:不納入業績計算。承攬契約內容請詳加檢視,屬實際承攬營繕工程始得納入業績計算。

問題十:一般營造業移工申請上,若參加勞工保險之平均人數及申請移工人數,若有小數點是否可進位?

答:計算後平均數值小數點無條件捨去,並依所得數值填列人數。舉例來說,參加勞工保險平均人數為46.7人,則為46人。核配比例30%之申請移工人數13.8人,則為13人,以此類推。

相信一般營造業在移工申請上的問題,絕不僅止於此,尤其是處理首次工地外勞申請問題的企業,建議看完上面十大常見問題後,還是可以進一步諮詢專業的代辦團隊,如擁有20年豐富經驗的惠群人力外勞仲介公司,其專業程度絕對可以讓老闆省去許多耗費精力的時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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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考來源:全國建築管理資訊系統入口網